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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析测试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15-03-19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    为了加强分析测试中心安全管理,保证实验室的安全和测试工作的顺利进行,依据《河南工程学院实验安全管理办法》,并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。

    1.     实验室各管理人员及相关实验员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。

    2.     加强四防建设和培训(防火、防盗、防水、防事故);加强实验室工作人员纪律管理。

    3.     实验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、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,严格执行操作规程,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。

    4.     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,实验要有安全措施。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,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。

    5.     新上岗的工作人员,须进行安全教育后方可从事实验工作。

    6.     进行有毒害、刺激性和腐蚀性物质操作时(如微波消解、特殊样品制备、使用有毒有害气体等),应戴好防护手套、防护镜。

    7.     易燃、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处,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、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。

    8.     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、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,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,移动电气设备,必须先切断电源。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,必须先切断电源后,方可进行检查。严禁带电作业。

    9.     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,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,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。

    10.  高压气体钢瓶的存放应满足实验环境条件的规定。

    11.  下班前,实验室人员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、窗和不用的水、电、气路,并确保关好。